前言:
MDR法規(guī)落地,對醫(yī)療器械的沖擊著實不小,發(fā)證機構日夜兼程逐步應對MDR的具體實施,招募新審核員,拿授權拿資質,日夜無休的技術會議,內訓,內審,外審,異常辛苦。生產商迫于市場壓力,也在積極準備MDR,雖然艱難險阻很多,但是市場就在那里,你不做,市場份額很有可能被別人占得先機。新法規(guī)的實施對于咨詢公司而言,無疑是業(yè)務增長點,業(yè)內公眾號推文,線上線下的培訓鋪天蓋地,也有個別第三方測試公司也已經布局醫(yī)療器械的咨詢,各方諸侯唯恐慢人一拍,遲人一步。
總的來說,大局面紅紅火火,熱鬧非凡,但是這繁榮的背后,我們更加應該警醒和考量,MDR到底有哪些不確定的點需要我們業(yè)內人士共同去探討和解決的,鑒于此,筆者作此拙文,以拋磚引玉之用,如有不當之處,敬請斧正!
1.發(fā)證機構費用暴漲,生產商必須充分評估投入產出比!
點評:
現在MDR的發(fā)證審核費用,是MDD年代的4~10倍不等,一款產品的MDR認證,動輒20萬以上的審核及發(fā)證費用,還不包括咨詢和測試費用,如果是像骨科,吻合器這樣的植入類產品,如果生產商同時做幾款產品,光審核及發(fā)證費用,就將近百萬,后續(xù)的MDR年審維持費用也可能有幾十萬之巨。
生產商需充分評估獲取MDR CE證書的投入產出比,畢竟很多國內工廠的出口業(yè)務量或者持具CE證書的招投標優(yōu)勢不足以維持如此之高的成本。
2.發(fā)證機構資源緊缺,獲取CE證書周期大大延長!
點評:
目前為止,全球范圍,已經MDR資質的發(fā)證機構已經有22家,但是在國內設立了分部的機構也就那么幾家,兩家TUV,BSI,SGS,UDEM,意大利IMQ,每家發(fā)證機構MDR產品審核授權各不相同,以兩家TUV和BSI資質完全,受市場認可度高,而這三家已經獲取MDR資質的審核員并不多,加之發(fā)證機構內部批準MDR合同報價的流程又異常復雜,審核細節(jié)也變得異常復雜,大批生產商的獲證需求根本無法在短期內滿足,大大延長獲證周期,各家生產商需要充分考慮到此點,做合理安排。
3.各家發(fā)證機構對法規(guī)的審核尺度要求尚未明確,認證過程中很可能遭遇致命問題!
點評:
以筆者近期聽說的一個案例為例,某吻合器生產商在MDR階段1審核中被要求需要獲取比對器械廠家(對比器械為強生愛惜康)的授權,導致審核中斷,無法繼續(xù)。雖然MDR法規(guī)第61條雖然闡明了像吻合器這種產品是可以豁免比對器械廠家授權的,但是相應的審核尺度還是由發(fā)證機構來把握的,法規(guī)只是設置了要求的下限,而上限是由發(fā)證機構來把握的。
針對這一點,建議各生產商在申請MDR之時同發(fā)證機構及所合作的咨詢公司來確認相應的各個細節(jié)問題,盡量避免掉坑。
4.臨床部分的審核難度大大增加,認證過程中可能遭遇極大阻礙!
點評:
雖然到了MDR,2016年頒布的Meddev 2.7.1臨床評價依然有效,但是后續(xù)出具的相應指南也好,法規(guī)原文也好,都對臨床評價和實際的臨床實驗數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加之上一個討論中的發(fā)證機構的審核尺度問題,認證過程中可能遭遇極大阻礙!
舉例1:
普通注射器產品,一般能找到BD,施樂輝這樣國際大品牌的文獻,但是問題是,文獻中一般往往只提及了手術中用到了該產品,但是因為產品相對簡單,對該產品的實際臨床功能表現不會做詳細研究和闡述,很有可能會被發(fā)證機構判定為臨床證據不足,從而要求生產商提供產品的實際使用數據,那又是一個相當大的問題點,非常難解決。另外有一種講法是可以通過論證產品的性能要求,以完成相應的臨床評價,但是這種方式也是有待嘗試。
舉例2:
能找到比對器械的相應的臨床使用的文獻,但是總體病例數相對較少,有可能會被提出統(tǒng)計學意義數量的病例數,這又是一個相對比較難解決的問題。
舉例3:
部分產品已經被要求需要實際的臨床使用數據,難度也非常之大。
5.關于咨詢公司的選擇,務必謹慎!
點評:
關于以下內容,筆者鄭重聲明:
相應觀點及內容,均無任何指向性,均為筆者個人拙見,筆者沒有任何觸犯業(yè)內朋友們的任何傾向,本文純作交流,如有覺得不妥之處,可以私信本人探討相關問題,謝謝!
因為MDR認證難度大大增加,更多的生產商會通過咨詢公司來進行相應的輔導工作,筆者在這半年發(fā)現一個比較奇怪的現象,不少咨詢公司所接到的MDR業(yè)務廠家數量可能比任何一家公告機構在近一年內能消化掉的多得多,這樣一來,整個服務周期勢必大大延長,建議各供應商先向發(fā)證機構提出申請,了解發(fā)證機構的資源配置,并充分考慮到整個項目的周期和難度,而非貿貿然先簽訂一個咨詢合同,指望咨詢公司整體操盤,避免后續(xù)周期的無限延長?,F在絕大多數咨詢公司都還沒有實際的2類器械MDR取證的案例,也只是正在輔導的過程中,也都是在摸索階段。
另外,以上列出的一些比較難解決的問題,很多時候咨詢公司并不會在商務談判階段向生產商陳述相應問題,生產商因為不熟悉相應流程,后續(xù)就很有可能在審核之時遭遇致命問題,無法繼續(xù)和進行,陷入被動。
結語:
雖然在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,已經有一部分企業(yè)已經通過了2類產品的MDR認證,但是每家企業(yè)的基礎并不一樣,發(fā)證機構的要求也是隨著法規(guī)的推進有所調整,所以每家生產商在申請MDR之時都有可能會經歷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,強烈建議生產商們多調研,多學習,多了解情況,避免入坑!
祝醫(yī)療器械產業(yè)蒸蒸日上!